建行與云錫集團的合作項目之所以被業界廣泛關注,也是因為日前國家剛剛發布了關于債轉股的指導意見。2016年10月10日,國務院下發《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及附件《關于市場化銀行債股轉股權的指導意見》,明確要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降低企業杠桿率。
上述意見發布后隨即引起業內普遍熱議,債轉股可能帶來的一系列風險是市場關心的又一重點內容。建行相關負責人此前也提出,市場化債轉股操作不當,會導致風險從企業傳遞給投資者、金融機構和政府,從而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
“本輪債轉股可能增加銀行的風險,但造成的壓力不大。首先,本輪債轉股強調市場化,銀行會優選標的,從已經轉股的案例中都體現了債權債務雙方之間的妥協,體現了風險和成本共擔。其次,當前中國銀行體系總體平穩,相比1998年危機,中國銀行業實力大大增強,解決這次債務問題的方法更多元化。而且發改委此前也明確指出政府已有安排來限制此類風險。”中信建投證券研究員黃文濤表示。
林喜鵬表示,相較1999年的政策性債轉股,更大的經濟下行壓力使得不良資產的處置難度加大。同時,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國家一直實施超寬松的貨幣政策,過往不同形式的量化寬松政策使得本輪債轉股國家貨幣政策運用幅度有限,不良資產處置實施更加困難。
降低風險需“多管齊下”
多位專家及企業家向記者表示,應該采取措施來降低債轉股所隱含的風險。
林喜鵬表示,本輪市場化債轉股實施的關鍵是甄別“僵尸企業”。從政策層面來看,符合債轉股的企業只是針對符合正面清單的企業,即企業經營遇到困難產生高負債,同時該類型企業需具備發展前景好、產業方向好、信用狀況好的條件。而對于那些扭虧無望、已失去生存發展前景的“僵尸企業”;有惡意逃廢債務行為的企業;債權債務關系復雜且不明晰的企業;有可能助長過剩產能擴張和增加庫存的企業則成為負面清單企業,這些企業將禁止債轉股。然而對于哪些企業才能稱得上“僵尸企業”目前還沒有一個統一明確的標準。因此在債轉股的企業資格認定方面,還需要各地政府部門給予相關配套文件協助甄別。